《易经》第六十三卦 既济 水火既济 坎上离下 [w j>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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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济:亨,小利贞,初吉终乱。 {{/_7Y+e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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彖曰:既济,亨,小者亨也。利贞,刚柔正而位当也。 初吉,柔得中也。终止则乱,其道穷也。 4Z*>N9WA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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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水在火上,既济;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。 V5PV%H=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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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:曳其轮,濡其尾,无咎。 \d8[2i/
象曰:曳其轮, 义无咎也。 p*T$nnU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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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妇丧其□①,勿逐,七日得。 c,#c}
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 DoOe9r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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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 &vkf+
象曰:三年克之,惫也。 %S\g,y1r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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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四:□②有衣□③,终日戒。 Px&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