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击“景点陷阱”游客就应零容忍 ;kb.cep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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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西安和大雁塔合影是必须做的一件事。10月2日,有一位陕北游客小陈和他女友在大雁塔一家照相馆照相,却被索要1380元照相费。最后女友被扣在照相馆。华商播报记者了解到,目前该照相馆老板3日晚11时被雁塔警方行政拘留15日。(10月5日《华商报》) B@N'|`[y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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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旅游景区遭遇“照相陷阱”、“购物陷阱”真可谓比比皆是,游客稍不留神,就容易掉进“陷阱漩涡”不能自拔。前不久,我就遭遇过一次景点“陷阱”,事情倒不是很大,但也不能小觑。 ,nCVtXo.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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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组织一次旅游,项目有水上漂流和泡温泉。因本人出门比较冲忙,一没带拖鞋;二也没带泳裤。在漂流时,原打算漂流光着脚,没想到被景点工作人员拦下,非得穿拖鞋才允许上皮划艇。无奈花10元钱卖一双市场上仅值几元钱的拖鞋。 bC>?o\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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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,在玩第二个项目泡温泉时,更是宰你没商量。按说泡温泉,我穿平角裤跟平角泳裤也没什么区别,可管理员硬是要我们买一条价值60元的平角泳裤,这面料在市场上顶多也能值个20元左右。很多游客跟我们一样,出门在外,难免想的细致和周全,但好不容易到了景点这也昂贵,那也昂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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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,咬咬牙、跺跺脚,还是花钱买个开心吧!然而,正是我们这些游客一而再,再而三地对旅游景点“陷阱”的无限度地容忍,才导致了旅游景点设“陷阱”的人肆无忌惮,把游客让步当成软弱可欺,甚至到了更加张狂的地步。像上述“照相陷阱”中的那个照相老板,当游客拒绝他的勒索时,他居然敢把游客女朋友扣在照相馆里,简直是秃驴打伞——无法无天了。 VI&h@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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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笔者认为,“照相陷阱”也好,“购物陷阱”也罢,都属于违法违纪事件,与社会伦理道德格格不入,作为我们每一位旅游者都应主动拿起法律武器,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。哪怕在旅游景点遭遇“陷阱”不大,损失不多,都要锱铢必较。游客维权与“景点陷阱”就如同一根弹簧,你若强,他就弱,你要弱,他就强。只有游客维权意识提高了,对“景点陷阱”零容忍,那么“照相陷阱”、“购物陷阱”才会无处藏身。 faPm!#)'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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